2月24日凌晨,浦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在城區大橋北路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時,發現兩輛轎車一前一后沿著大橋路由北向南駛來。正當民警準備上前檢查時,只見前面黑色轎車的駕駛人靠邊停車后快速從駕駛室竄到了副駕駛座上,而緊隨其后的白色轎車的駕駛人下車后則神色慌張地準備離開。發現情況后,民警迅速將兩車駕駛人進行控制,隨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檢測結果顯示,黑色轎車駕駛人趙某甲酒精含量為15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而白色轎車駕駛人趙某乙的酒精含量為5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民警核查,這兩名駕駛人為堂兄弟,當晚一起在KTV包廂飲酒后分別開車回家,沒想到在離家門口不遠處遇到交警酒駕檢查。
最終,趙某甲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趙某乙則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9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