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閩東日報報道 記者5月9日從市殘聯獲悉,為加強殘疾兒童普惠性學前教育,日前,市殘聯、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結合我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工作實際,制定了《寧德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資助項目實施方案》,進一步做好我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階段助學工作。據悉,該項目資助對象為在具有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辦學資質、管理較為規范、總體辦學(園)水平較高的學前教育機構(含全日制特教學校學前班、全日制普通幼兒園、全日制特殊幼兒園,以下簡稱符合條件的學前教育機構)中接受教育的具有寧德市戶籍的3周歲至6周歲(個別特殊情況不超過10周歲)持有效殘疾人證的殘疾兒童。項目資金用于殘疾兒童學前教育保教費與伙食費等項目補貼,原則上每學期每人次資助1500元,每名殘疾兒童最多可資助6個學期。
市殘聯工作人員介紹,在寧德市內學前教育機構就讀的符合資助條件的殘疾兒童屬第一類對象,每學期開學后由其監護人向殘疾兒童就學的學前教育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寧德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資助項目受助殘疾兒童登記表》一式2份;殘疾兒童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各1份。
在非寧德市內學前教育機構就讀的符合資助條件的殘疾兒童屬第二類對象,每學期開學后由其監護人向戶籍所在縣級殘聯提出申請,并提供《寧德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資助項目受助殘疾兒童登記表》一式2份;殘疾兒童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各1份;就讀學前教育機構所隸屬教育部門開具的就讀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