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溫州市生態環境局蒼南分局聯合蒼南縣交警大隊在蒼南公路超限檢測站開展道路柴油車路檢路查執法行動,對查處的污染排放超標車輛現場處罰、現場開單。
當日上午共對23輛柴油車進行檢測,其中污染排放超標車輛2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啟動簡易處罰程序,依法開出處罰決定書,對車主處以100元罰款。執法人員逐一對超標車輛車主開展警示教育,要求車主在15日內完成整改,否則將限制車輛上路行駛。
“以往開展尾氣檢測,我們會先出具督查意見書,責令超標車輛限期整改并到機動車檢驗機構進行尾氣復測。超標車輛逾期未重新檢測合格的,我們才會將資料移交給公安部門進行處罰,前后需要半個月的時間。”溫州市生態環境局蒼南分局黨組成員黃定建介紹,“如今,我們在全市率先實行處罰簡易程序,即現場處罰、現場開單,增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的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