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世界水日”,鹿城法院發布《關于發揮審判職能加強溫瑞塘河司法保護的意見》、典型案例及法律匯編,聯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行政執法等行政機關開啟溫瑞塘河司法、行政保護協作機制,從“政府主導型單一整治”轉向“司法部門介入的開發與保護并重”保護模式。
溫瑞塘河被稱為溫州的母親河,是溫州山水城市特征的重要標志。近年來,溫瑞塘河流域開發與建設如火如荼,而違法施工、違章搭建、水土污染、征收補償、工程建設、旅游服務、配套租賃等行政、民事糾紛陸續出現。由于塘河流域內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缺乏溝通與協作機制,難以形成保護合力,生態環境與人文資源保護的行政執法、司法裁判面臨考驗。
作為集中管轄溫州市環保行政訴訟案件的法院,鹿城區法院制定上述《意見》,將搭建溝通聯絡平臺、統一裁判尺度?!兑庖姟饭彩鶙l,旨在妥善協調溫瑞塘河流域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中岸上的關系,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全方位保護。注重生態資源和人文遺產的保護,尤其保護如龍舟等具有溫州地域色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延續溫瑞塘河流域歷史文化的傳統格局和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