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我局聯合縣防控辦召開全縣工業企業進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業務培訓會,100余名各部門、鄉鎮街道、重點企業業務負責人參加。
為進一步加強工業企業進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業企業進口物品常態化疫情防控操作規程(試行)等3個物防工作指引的通知》,我局已會同衛健、疾控等部門建立針對工業企業進口物品防疫工作方案。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求企業進口物品需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預防性消毒證明和檢驗檢疫證明,專車運輸、專用倉儲,做好生產前消毒和銷售追溯管理,對進口物品及裝卸區和生產加工區等場所進行預防性消毒和通風換氣;建立重點人員名單和間接接觸人員名單,重點人員每兩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其他人員每周一次核酸檢測,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登記制度,及時完成疫苗接種,做好“人物并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