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煙花爆竹禁放、限放范圍你知道嗎?禁放區發現煙花爆竹燃放該怎么做?春節前夕,我市應急、公安、綜合行政執法、民政等部門深入各地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督導檢查行動。
在1月21日的行動中,督導檢查組來到鎮海區的居民區和沿街商鋪,了解居民、物業工作人員和商戶對禁放、限放政策的知曉情況。
在位于鎮海區河角路的一個小區里,督導檢查組人員詢問了小區保安是否有居民燃放煙花爆竹。“一般都不放的,差不多半年沒見到過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了。”小區保安說,如果他們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也會進行勸阻的。
“不僅要勸阻,而且要報警。”督導檢查組成員張警官說,禁放區域內要求全域、全時段禁放,如果有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且將根據情況處以行政罰款,如果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還要承擔其他后果,并依法記入有關單位、個人信用檔案。
在小區的物業辦公室,督導檢查組成員檢查了《物業服務企業告知書》,上面明確寫著:“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服務區域內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將按規定予以處理。”
小區物業負責人邵海表示:“今后我們會加強宣傳力度,多和居民進行溝通。有機會的話還會舉辦教育活動,讓更多居民了解燃放煙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后果。”
隨后,督導檢查組來到了位于駱興西路上的一家照相館。“孩子的學校里發放了宣傳資料,所以我們都知道是不能放的。”店主表示。
據了解,目前有關煙花爆竹的暗訪行動還在持續進行中,督導檢查組將從經營銷售、沿街店鋪禁放宣傳、小區物業宣傳、打擊違規燃放等方面開展安全督導檢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