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調整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 靈活就業人員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目前暫時按2020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參保繳費),2021年浙江省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公布后,再按規定進行調整補差。 靈活就業人員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2021年12月31日前,浙江省靈活就業人員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18%,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從2022年1月1日起,繳費比例調整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以下是目前的暫定繳費標準參考表: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勞動者) 參加職工養老繳費基數及標準(暫定) 靈活就業人員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能事后補繳年限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靈活就業參保后,一般應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除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以事后追繳的方式為靈活就業人員增加繳費年限;當年已參保未繳費的年限,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次年統一核銷,按未參保處理。 企業職工單位停保后,符合靈活就業參保條件的,應及時辦理參保,避免出現中斷情況,中斷年限不能補繳。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后應及時繳費,未繳費數據被核銷的按未參保處理,無法補繳。 放開靈活就業人員 在就業地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 在浙江省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自愿原則,可以按規定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 省內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戶籍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在辦理就業登記后,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外省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省內就業地辦理就業登記后,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登記辦理 在桐廬縣從事靈活就業工作的非本縣戶籍人員,可以持《浙江省居住證》到就業地所在鄉鎮街道人力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靈活就業登記”,也可以通過浙江省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辦理。 更加高效便捷的經辦服務 靈活就業人員在省內流動就業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無需轉移,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或到省外流動就業時,由省內最后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一次性歸集,并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或跨省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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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變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要注意了!
2022-02-10 15:18:37 桐廬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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